中心概况

运行制度措施
发布人:郭蓉臻     文章来源:     发布日期:2018年12月19日 09:00

(1)中心管理体系

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常务副主任及副主任具体负责落实各项管理及教学工作的实施,形成了良好的例会制度,以保证中心教学和管理各项工作的正常、稳定、高效运行。设立了由从事医学教育的专职人员及从事临床技能实践培训的兼职人员组成的临床技能实践教学专家委员会,负责制定学科发展方向、发展规划并参与教学计划、教学督导、教学评估、教学反馈等临床技能实践教学的全过程。实行“五个统一”管理机制即统一安排教学任务、统一协调临床师资、统一规章制度、统一管理仪器设备、统一临床考核标准。

(2)建立健全中心管理制度

为保证中心正常秩序、高效运行,中心建立了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教师授课、试讲、集体备课、听课等制度、教师守则、学生守则、实验技术人员守则、教学及管理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教学管理及岗位责任制度;实验室档案管理办法、实验室基本信息收集整理办法等实验室基本管理制度;实验室管理规定、实验动物的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剧毒药品管理、安全制度检查事项等实验室运行及安全管理制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仪器设备、器材丢失赔偿的管理办法、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仪器使用登记等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3)实验室开放

中心执行学校实验室开放和大型仪器共享使用办法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制订了《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开放运行管理办法》,明确了开放形式、开放内容及开放对象。通过网络预约系统,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兄弟院校、相关设备仪器研制单位合作,推进了实验室技术进步与平台提升;与国际知名权威机构加强交流,如AHA(美国心脏协会)开办PALS的认证培训。中心在完成本科生、留学生和研究生实验教学任务后,逐步扩展在职在岗培训项目及扩大培训范围;此外,加大开放力度,开展对公安民警、消防民警等行业的急救技能培训,使中心成为集教学、培训、考核、科普和社会服务的高水平示范教学中心。

(4)质量保障体系

中心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目标,以人才培养目标和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依据,构建了由信息收集、分析与评价、反馈等组成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一是制订“临床技能实验教学中心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实施方案”对教学过程进行全程监控,主要包括对教师“教”和学生“学”各环节的监控,评估结果与岗位聘任和职称晋升挂钩;二是制订教学各环节的质量标准和考核标准,统一临床技能操作规程,规范教学过程;三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措施:完善“四级评教”制度,即领导、专家、同行和学生评教;四是加强教学各环节的质量分析,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五是建立教师授课准入制度,在每个学期开始之前进行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注重统一教学方式和手法,在考核合格的教师中遴选带教教师,并执行脱产带教制度。自2008年起,每两年对临床教师进行一次临床操作技能考核。

(5)经费保障制度

中心建设及运行经费由学校和总医院负责,实现经费投入制度化,提供其正常运转、维护及更新改造经费。近年来中心购置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经费逐年增加。现有仪器设备1560台(件),价值6854.7万元,仪器利用率达98%以上,设备完好率达97%,账、卡、物符合率100%。

中心仪器设备配置合理、数量充足,能够满足各专业、各层次的实践、实验教学要求。实验消耗性材料等运行经费由学校和总医院按学年足额拨付,有特殊情况时由学校和总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追加,从而满足和保障了实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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