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加强科普活动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开展,保护科普基地集体财产和广大青少年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各类科普活动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消防、参观、学术交流、教学以及科研。
3.科普活动的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科普基地成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科普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有关部门履行对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科普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5.开展科普活动期间应当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保证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消防安全规范。活动举办前,对活动场所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的责令改正。活动举办过程中,全程保障活动的安全进行; 对现场秩序混乱,可能导致安全事故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和其他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处置。
6.科普活动开始前要对参加科普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活动秩序及安全生产的行为。